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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送审稿)通过水电总院审定
文章来源:水电总院   添加时间:2014/9/26 11:04:52

          《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送审稿)通过水电总院审定

2014年8月3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以下简称环境监理规范)送审稿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国家环保部环评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所属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会议首先听取了成都院对本规范编制的工作背景、工作过程和总体思路等内容的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对规范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进一步的完善意见。

会议认为"环境监理规范"(送审稿)格式编排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文)规定的要求,需进一步完善规范"移民安置环境监理"、"相关服务"、"工作程序"等相关章节的内容。编制组应按本次会议意见尽快开展修改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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