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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水电健康发展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水利地方电力行业协会   添加时间:2014/12/11 11:34:02

推动农村水电健康发展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安徽省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大别山区、皖南山区30多个县,分属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根据2008年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411.8万千瓦,技术开发量161万千瓦,其中5万千瓦及以下农村水电137万千瓦,年发电量39.53亿千瓦时。

  安徽省水电建设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先后建成佛子岭、梅山、响洪甸、磨子潭、毛尖山、花凉亭、陈村、纪村等8座规模较大的水电站,总装机容量37.6万千瓦。农村小水电的积极开发,契合当时农村社会经济条件和生产力水平的实际情况,很好地解决了大电网没有能力顾及的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照明、广播和农副产品加工等用电问题,因此,受到了普遍的欢迎和重视。

  进入21世纪,小水电的发展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连续多年中央1号文件将农村水电列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截至2013年底,安徽省农村水电装机818处,装机容量103.1万千瓦(不含在建水电站),占可开发量的75%,年发电量约23亿千瓦时。

  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

  我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始于1982年。“七五”期间,始称为初级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建设;“八五”、“九五”期间,改称为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十五”、“十一五”期间,改称为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十二五”期间,改称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和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1983年—2000年间,安徽省先后完成金寨、霍山、岳西、黄山区、太湖、潜山、休宁、祁门、黟县、徽州区、青阳等11个县(区)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任务。经过“七五”、“八五”、“九五”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已实现了由单站发电到联网运行建设县电网、由建设县电网到建设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的两次飞跃。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十五”、“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分别建设400个标准更高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2010年,安徽省岳西、太湖、潜山、霍山、祁门、休宁、黄山区、徽州区、石台、金寨等10个县(区)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引导和带动农村水能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五年一个台阶、连续建设、动态管理。安徽省岳西、太湖、潜山、霍山、祁门、休宁、黄山区、徽州区、石台、绩溪、金寨等11个县(区)先后被列入规划建设范围。

  安徽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步增长,人均用电量和户均生活用电量快速增长,供电质量、供电保证率显著改善,农村水电技术水平进步迅速,“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自动化技术普遍应用,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电气化建设县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完成水电供区农网改造,促进山区群众脱贫致富

  安徽省水电供区分布在大别山区霍山、岳西、太湖、潜山和皖南山区祁门、休宁等六个县,总面积3925平方公里,共涉及37个乡镇294个行政村,供电户数13.7万户,人口近56.5万。这些地区既是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也是最边远的贫困山区和大电网难以覆盖的地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为了解决这些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当地干部群众和水利系统依靠自力更生,兴建了一批小水电站,逐步连片成网,形成了水电供区农村电网。2002年11月,省政府召开专题协调会,批准全省水电供区农网改造方案,即由省水利厅组建“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水电供区农网改造。通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水电供区一期农网改造工程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并通过审计和验收,实际完成投资1.45亿元。

  虽然水电供区进行了一期农网改造,但是由于受资金制约,水电供区农网改造面较小,特别是一些重要干线和部分台区未能改造。2012年5月,政府专题会议明确了安徽省新一轮水电供区农网改造任务。截至2014年7月,安徽省新一轮水电供区农网改造已完成投资1.99亿元。

  通过农网改造,不仅从体制和机制上杜绝了乱收费、乱摊派和人情电、关系电现象,供电质量、供电保证率得到了显著提高,而且电价也由原来的平均每度电 0.8~1.2元下降到0.5653元,广大农户从“两改一同价”中受益,每年减少农民电费支出超过3000万元。

  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山区农民做饭、取暖主要以烧柴为主,严重影响生态环境。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从保护生态环境、解决农民生活燃料和长远致富的战略高度,启动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旨在通过开发山区丰富的小水电资源,使山区农民用电做饭、取暖,不再砍树烧柴,保护森林植被,促进节能减排,同时提高山区农民生活质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2006年至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先后批准安徽省实施了两期共19个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2010年底,安徽省首期五个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完成代燃料电站装机7260千瓦,惠及代燃料户8743户3.32万人口。5个代燃料项目共保护退耕还林面积2.03万亩、天然林保护区面积7.48万亩。据测算,5个代燃料电站发电量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607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4017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22吨。 2012年10月,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现场会在安徽省休宁召开。

  安徽省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具有显著的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巩固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成果,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通过开发小水电资源,长期有效地向项目区农户提供代燃料电力和电量,替代农民生活燃料,使山区农民不再砍树烧柴,改善了山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山区人民生活质量。实施三个调整,一是农村能源消费结构合理调整;二是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三是注重经济效益向服务“三农”和保证农民受益调整。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山区农村人居环境向人与自然和谐转变;二是山区人民生活向城镇化转变;三是农民思想观念向现代文明转变;四是小水电资源开发向开发与保护并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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