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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有关农村水电及电气化 小水电代燃料的讲话、信函摘要和批示
文章来源:李其道摘编   添加时间:2011/2/18 17:34:18
中央领导有关农村水电及电气化 小水电代燃料的讲话、信函摘要和批示

1、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关键是要增加投入。随着国力的增加,我们要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要优化结构、保证重点。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要增加对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的投入。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成效,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

2、温家宝副总理2001年就全国农村水电暨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给汪恕诚部长的信摘要:发展农村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建设,是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这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2000年底,农村水电已遍布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市、1/4的人口,使3亿多无电人口用上了电,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有了水电的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村水电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这对农村水电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把农村水电建设同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搞好治水办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3、温家宝总理在2002年12月全国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抓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项目的实施,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地区、退耕还林地区和天然林保护地区,要开展小水电、沼气、太阳能替代燃料的试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4、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去年以来又重点支持了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和草场围栏等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有利于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农村能源结构结合起来,积极稳妥的发展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

5、温家宝总理2005年10月20日在汪恕诚部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总结的致信上批示:经验宝贵。可否择要印发各地参考。

6、温家宝总理2006年6月5日在原中财办副主任段应碧“关于调整小水电开发方式的意见和建议”上的批示﹕小水电开发应该确定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使其与农民利益、地方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走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请水利部牵头,会同发改委、农业部、能源办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

7、朱镕基总理2001年4月在湖南考察时指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只有抓好这方面工作,才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当务之急,是要采取严厉措施,断然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对乱砍滥伐林木、制造环境污染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在退耕还林中,要重视抓好农村能源结构的调整,解决居民生活所用燃料问题。在有条件的农村,要推广蜂窝煤、沼气,特别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这方面要给予扶持。

在搞好退耕还林的同时,要搞好农村能源结构调整,解决农民做饭烧水等生活用燃料问题。农民烧柴火,就会破坏森林。我看湘西要因地制宜,要重视小水电的发展,而小水电发展,又可以带动机械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发展,我觉得只要有资源而不破坏资源,这条路子是完全可以走的。

要调整能源结构,不能老烧柴,作为过渡,可以搞节能柴灶,然后就要大搞小水电站,几十、几百千瓦的小水电站,小溪小流都能搞,但不能乱建。

8、朱镕基总理2001年6月在四川考察时指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处理好退耕农民的当前生计和长远致富问题。大力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把退耕还林和调整产业结构紧密结合。总之,要使中央关于退耕还林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保证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你们的能源结构现在很明显,不许你砍树,那不就得靠水电吗?靠煤炭那距离很远。开发水电就是民族地区发展的希望,因为你们的资源就在水电上面,无论如何要让水电能很好地发展,这样就能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是你们州里的收入,人民生活的改善也都在这个地方。水电是你们最好的资源,最便宜的能源,你们要好好开发,好好地整顿,使农民用到便宜的电,也为你们增加财政收入。农网改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农网改造要和小水电建设结合起来考虑。

9、2001年8月朱镕基总理在贵州考察时指出:要解决好退耕农民的当前生计和长远发展生产的问题,支持农民发展当地有资源优势和有市场需求的产业,要通过发展小水电、沼气等解决农民的燃料和农村能源问题,防止滥伐山林,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10、回良玉副总理2003年12月26日对小水电代燃料的重要指示:发展农村水电,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富民工程和德政之举,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注意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和符合各地实际的发展路子。

11、回良玉副总理2005年3月10日在《小水电、大德政—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情况调查》上的批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试点》是一举多得的事,已显现出明显效果。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是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赢的,可以适当加快试点进度。

12、回良玉副总理2005年10月21日在汪恕诚部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总结的致信上批示:这是在山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应总结经验,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的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

13、回良玉副总理2006年4月18日在水利部胡四一副部长致信上的批示:杜鹰同志(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十五”期间,农村水电开发,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明显。“十一五”时期,应积极推广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继续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所提建议请予以研酌。

(李其道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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